按照《菏泽市关于加强新时代菏泽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深入实施的若干政策(2020年度修订版)》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菏泽市定陶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高校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取得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名)。
(2)已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艺术类相关专业招聘条件放宽至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按照放宽招聘条件招引的高层次人才在入职后不享受生活补贴。
(3)海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最新USNews、QS、THE排名体系前5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仅可报考附件中注明“接受海外留学人员报名”的岗位。
3.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匹配度较高,且符合所需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4.身体健康;原则上引进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9月2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2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5.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引进意向书的)等,以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时),不得报考。有工作单位人员须取得原单位同意或已辞职,否则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9.符合条件的本科、硕士毕业生每人只能报考所学专业与本次计划中专业要求一致的一个引进岗位;国内高校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已取得博士学位且符合年龄要求的,可报考所学专业与本次计划中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多个岗位。
二、引进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计29人,引进岗位名称、计划、学历学位要求以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的,引进计划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并进行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填写《菏泽市定陶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第1至4项材料,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考单位联系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用人单位+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6:00截止。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定陶区人社局东四楼会议室(东丰路东段)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②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③身份证;
④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
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
上述材料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引进单位留存复印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未经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没有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立即取消其引进资格。领取面试(谈)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需要采取笔试、面谈、答辩等方式进行初试确定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高、202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从报名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引进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名单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www.dingtao.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后,发放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和编制手续,并签订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报名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
七、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菏泽市定陶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具体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2223693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30—2219006 (区委人才办)
中共菏泽市定陶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